好厉害的 JS
if (JS != "JavaScript") {
JS = "奸商";
}
JS = "奸商";
}
没错,我要说的就是“奸商”。
我们班某女生前天下午独自去武汉广埠屯资讯广场五楼去买手机,由于事先缺乏必要的了解,又在 JS 的诱惑下,花 800 元买了一款 MOTO 的手机,具体型号不太清楚。她刚买回来给我们看时,就说听筒有毛病,杂音成分相当重,几乎能盖过对方说话的声音。她拉了我和另外个同学一起去找 JS 退货,JS 以“非质量问题”为由不同意退,只同意换给她另一台同型号机器,承诺换到满意为止。第二天听说她换的手机又坏了,问题更大,死机后不能开机等等,再次拉我们班俩有“军方背景”的同学去找 JS,三个多小时后回来了,她说把手机退掉了,但是只退了 80% 的钱,自己白白亏了 160 块。
其它不说,我只觉得这 JS 赚死了,手机卖出去一天又回到了自己手里,还赚了 160 块。他完全可能把这“问题”手机鼓捣鼓捣再次出手,等不小心的买家再次上当找来要求退的时候,再赚 160 块——真是一本万利啊!
我这同学真是善良到傻了:选错了购物地点(电脑城里的手机 99.9% 都是翻新机,正宗水货都不多);买电子产品前不进行充分的了解;买的时候不仔细测试;维权意识模糊。——那 160 块全当学费了。
keke 2007年12月17日 13:07 ₪
现在的js太多了,而且很厉害。。。
keke’s last blog post..哇塞,1937
漫步 2007年12月17日 13:26 ₪
我是从不去啥电脑城里买手机的,买电脑硬件也是找熟人。。。
怕瓦落地 2007年12月17日 13:48 ₪
几年前,有一个在读者、青年文摘上做广告的卖什么教育类服务的公司,品牌是js。。。
偶爱偶家 2007年12月17日 14:36 ₪
js需要后脸皮的, 这也是一种本事啊
偶爱偶家’s last blog post..[阿里妈妈插件大赛作品]Simple Alimama AD 1.0
凯尔 2007年12月18日 10:47 ₪
直接向电脑城服务中心投诉,解决问题比较快。还好偶有熟人的熟人在珞喻路电脑城……
冰仔也是武汉人啊~
PS:“前四排都被占了”-。-,很好,这个很有创意~
凯尔’s last blog post..#5 新作,尝试新的风格~ 嗯,很花!
漫步 2007年12月18日 11:22 ₪
冰仔,你twitter是多少啊。。
北极冰仔 2007年12月18日 12:49 ₪
漫步 » evitc 就是我,不过我不经常用,呵呵。
漫步 2007年12月18日 16:29 ₪
汗一个,你那叫不常用?根本就没用几下。
北极冰仔 2007年12月18日 16:44 ₪
嘿嘿,是。
漫步 2007年12月18日 22:51 ₪
我一定要拉你去多玩。。。
北极冰仔 2007年12月19日 18:27 ₪
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微博客到底有什么用途。呵呵。
漫步 2007年12月20日 10:53 ₪
可以用来扯淡。。。。
北极冰仔 2007年12月20日 10:58 ₪
我之前也在侧栏上放过 twitter,后来感觉用处不大就撤了,呵呵。
漫步 2007年12月20日 15:13 ₪
你都根本没几条 tweets ,放了干吗。。。
北极冰仔 2007年12月21日 14:44 ₪
测试留言。